進入第三年,終還是發現未融入這個體制。

上這學期真正第一週的刑訴課程,
發還上學期末的答案卷,
順便用一堂課的時間作檢討。
以前所修的各門課程,
少有在檢討考試,
更罕見發回答案卷,
彷彿成績分數是由一隻看不見的手在黑箱裡攪和出來。
例如修mark的身份法,
拿到的修課成績,
兩學期分數皆與期中考相同,
詭異的是兩次期末考的表現有差別,
原以為寫差的應會拿到低分,結果拿到最高分;
原以為寫得不錯的,卻被給予期中考爆的一樣分數。
有時會懷疑到底是否直接拿期中的分數當整學期成績?

修刑總時,曾念過三階論,
也有段時間乖乖地按這種煩人的規格作答。
有時不解,為何要以這種有夠廢話的方式作答,
拿不同體制的簡潔作答方式,卻不予承認或給低分,
彷彿法律人是自成一個封閉世界,
容不下其他體制的挑戰。
還記得在修法緒時,C以過去工學院的習慣,
直接在試卷上畫流程圖作答,
雖未被扣分,但被告誡以後不得用此方式。
類似的狀況也發生在民總第一次期中考,
用過去商學院常用的對比表格方式,
去比較數種行為,
也是被告誡最好不要用這種方式作答。
只有三階論(二階論還被一堆大P視為異端)、壹一1(1).......
才是正統,才能最彰顯論理有層次,
才能拿到高分。
無怪有大P要出本三階論的刑總解題範本,
教導學生就是這樣寫一堆廢話法理後,
再來短短扼要作結論。
最好學生們能將大P的公式內容,
不漏半個字全默寫在試卷上,
這樣才是有得到真傳。
好一個封建的順我者生,逆我者亡。

略掃瞄拿到最高分的那份答案卷,
很快得到要照遊戲規則來玩吧!
看來在民生東路的舊習,
換到公館這邊,
還是一樣比照辦理。
不照著規格寫作者,
以後可能不是只有拿不到高分,
還有可能要負擔洗澡熊送醫急診的醫療費。
(不過前提要先來段因果關係論證)
也不太敢去想像上週的期初考結果,
那天榮總中正樓伙食名單多了一隻愛洗澡的熊,
想也不是意外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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