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學期學分不算多,
不過皆是必修的重量級課,
加上再重聽的債各,
將週間課堂擠到所剩無幾。
第一週時,天天近乎累癱狀態回家,
第二週以後體力上略比較適應,
但仍對某些天要連上四堂課頗吃不消。
有時佩服那些超修的同學,
或有修超過四科必修課者。
(諸如民刑訴同修,外加繼承債各這種超人,
不知期末考是要怎樣熬過來。)
昨晚在上公司法中堂休息時,
原想跟老師討論董監持股與代理問題,
先被一位想加選法學日文的同學插入,
耐心在旁邊看她們的對話,
覺得頗有意思的。
老師是留日東大高材生,
想加選的同學原是日文系轉系生;
老師沒帶測試考題出來,
臨時在黑板上寫了兩句否定句,
想測試加選同學的日文程度,
以作為決定同意加簽與否之依據。
以自己過去日文修的零零落落程度,
約可以判斷出第一句中譯應為否認親子關係之訴。
看著想加選的同學支支吾吾對應,
在旁邊起鬨的我們,
反成為決定同意的關鍵。
對照去年找森林P加簽債各,
森林P看著選課單上有債總,
問了一句:債總債各同時修好嗎?
心中的OS:當然不好啦!誰喜歡一口氣一週上七堂跟債有關的課!
硬著頭皮撐過那學期,
雖然都pass,
但心裡清楚債各真沒念好。
今年趁著沒衝堂,
逼自己乖乖重聽一遍。
再次上森林P債各的感覺很輕鬆,
不像去年忙著抄筆記無暇同時吸收大P的話那樣累。
想想老師同意加簽,
不一定代表自己真有能力去修這門課。
多一門課,就是多一個負擔,
無關成績好壞,
若不能好好吸收,
選這門課的意義就不存在,
除非只是想混分數。
或許不同意加簽反而更好。
Ps:
第一週時,赫然發現在講堂上的任課老師與自己同年。
雖非同屆,但想到是同年,
人家已是東大法學博士,
家中有兩個小朋友等著下課回家抱抱,
自己還在盲目中蹉跎混日子,
兩廂比照,該回去檢討。
- Mar 06 Thu 2008 18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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