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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開完會剛回到位子上,
門外的九門提督跑進來,
很興奮地說:要開記者會!吳淑珍被起訴了!
看了一下網路新聞,
的確北檢開記者會,宣布起訴狀內容。
看一下,如同前陣子對嵩嵩所講的可能推擬狀況,
及愛洗澡熊老師10/16發表在中時論壇的評論。
對這個起訴結果,抱著很平常的心態,
因為這不是終點,而是訴訟的開始,
在終局或最基本一審未判決前,
沒人可以有權去判定誰有罪或誰無罪。
這是一個法治國家人民必須要有的最基本態度。

至於有人要不要下台,也非跟司法有關,
司法只看有多少證據,作多少判決,
不替政治作服務。

從陳瑞仁開始接手偵察時起,
有多少人會相信且信任他的職權會公正行使?
媒體、政客及紅衣群眾者,那一個真正信任過他?
昨日不相信司法會公正,今日在狂喜起訴內容者,
在眼裡看來,只是一群沒有基本法治意識者,
把司法當發洩工具,合他意者叫司法公正,
不合他意者,叫做司法不公或司法迫害。
況且這才僅是檢察官的起訴,
連正式進入審判程序都未有的狀況下,
若一審的結果是無罪或其他不如反對者期待的結果時,
對司法的信任豈不是要破產?

法律不是麻糬,可以任意揉捏,
司法也非初一十五有不同樣。
在媒體的塑造下,
彷彿司法最後的重擔都在陳瑞仁一人身上,
這是非常壞的意識催眠,
有如把陳定南當法務部長當陳青天一樣塑造。
若最基礎的法治教育沒忘掉者,
絕對會知道檢察官的職務是偵察,
法官才是審判被告有罪與否的最關鍵人物。
現在的司法審判程序是三審定獻,
而非宋朝開封府包拯覺得某人有罪,
可以施酷刑逼供,然後直接送上虎頭鍘,
最後野史歌頌包拯為包青天,可以誇張到日夜審案,
那堆死有餘辜者,都該有罪十惡不赦,
放到現在環境,根本是毒樹生毒果子,
完全沒有符合法治的要件。
現在是21世紀,有刑事訴訟法規範,
不是13世紀,可任憑好惡、直覺猜疑定罪。
在塑造最後防線後,希望接下來媒體可別再繼續塑造:
[承一審的三位法官是最後的良心]
那二審、三審的法官該怎樣被稱謂?
媒體、政客也別預先當起法官寫判決,
若有空請先回學校或自修一下刑法跟刑事訴訟法,
要不最起碼也把法緒念一遍。
別把要對檢察官施壓,結果要跑到司法院去大鬧的笑話再重演。
至於那堆情緒話如大快人心、天意如此,
就當是鄉婦、莽夫的脫線演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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